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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市事业单位对应届生如何界定

山东乐陵市事业单位对应届生如何界定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